举报骗子海银财富管理骗子公司, 我们的血汗钱去哪里了, 在论坛留下这篇文字之前,我们还是一群沉浸在一个一夜暴富的美好梦境里不愿醒来的普通百姓;虽然当前各类新闻媒体关于非法集资诈骗的新闻不绝于耳、铺天盖地的向我们袭来,但一生的积蓄、倾情的义无反顾的付出,满腔的信任怎能一夜崩溃?
对于当下在全国财经领域诸多专业媒体时常以资深财经管理专家亮相新闻头条的 海银财富管理公司 ,我和我的亲戚们有些话必须和广大网名朋友说出来,有三方面诉求:
一是寻求海银财富管理公司对于我们的疑问公开予以解析;二是寻求相关财经专家、律师朋友、工商部门、公安经侦等机构的专业分析与法律帮助;三是征求广大网名意见和建议,我们这样的投资是否安全,他们这类吸收公众存款的方式、包括这类理财产品是否存在违规违法的嫌疑?我们的资金、还有全国各地数万人签署的《财付通产品债权转让服务协议》、他们投入的资金到底流去了何方?还有多少像我们一样的人依然存在相似的遭遇呢?我们完全有权利知道我们投资的钱到底去了哪里。
2014年,我们与海银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银领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签《财付通产品债权转让服务协议》,该协议约定:一、由我们受让以上两个公司合作转让的债权,以POS机刷卡方式支付,收款人为 海银财富 。
二、海银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银领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承诺我们,可以获得年化收益率为7%,(这样的高额回报充满诱惑,也是我们刷卡投资的动力)受让期限届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同受让本金一次性分配;
三、若我们预期收益或到期受让本金未能回收,由海银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全部垫付。
四、债权转让所收款项用于向第三人发放贷款,并由第三人承担本债权转让的中间服务费。
协议签订后,我们按约定通过POS机刷卡的方式向海银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费用,但经我们反复催问,上海银领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和海银财富管理有限 公司拒绝披露所转让债权的相关信息,拒绝提供原债权的任何资料。这不竟让我们产生了众多疑问,他们为什么要这样遮遮掩掩的。他们签署该项协议之后,我们对 于所签署的
《财富通产品的债权转让协议》详细的进行了研读和分析,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的疑问也越来越多:
首先,未经相关部门依法批准,以虚构的债权转让形式掩盖吸收公众存款的目的;通过查询,海银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银领金融信 息服务有限公司均不具备经营存款的业务。而和我们签订的《财富通产品债权转让服务协议》,名为债权转让,却拒不披露所转让债权的相关信息,拒不提供原债权 的任何资料,无从核实其转让债权的真实性,且协议约定预期收益或到期受让本金未能回收,由丙方海银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全额垫付,即 标的债务及预期收益 的 支付义务最终由海银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履行,其承诺的履行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完全相同。
第二,大张旗鼓向社会公开宣传,通过互联网输入 海银财富财付通 等字样,即可搜索到海银产品简介及大量的相关宣传资料和媒体发布海银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动态讯息及公司负责人专访资讯等。我们也是通过这些宣传才与他们签订协议的;
第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或者给予支付回报。按照《财富通产品债权转让服务协议》约定,海银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银领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承诺我们可获得的年化收益率高达7%,受让期限届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同受让金一次性分配,即是承诺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符合 存款 特征,属于承诺高额回报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
第四、对象具有不特定性。海银财富管理有限公司通过互联网对 财富通 进行宣传,传播范围广泛,其受影响的群众是不特定的。而根据我们提供的《财富通 产品债权转让服务协议签约指南》,受让人是自然人的,只需要提交身份证件、受益账户银行卡或存折,POS机刷卡凭证;受让人是机构单位的,只需要提供营业 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银行转账凭证,即可签订协议。由此可见,他们吸收资金的对象明显具有不特定性。
第五、海银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银领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吸收资金涉及的人数众多、款项金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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