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贷:涉嫌设立资金池,被指套路贷高额砍头息

2019-10-21 19:36   廊坊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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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原因: 人人贷涉嫌设立资金池暗中线下放贷,被指套路贷收取高额砍头息
原创:网贷大钳子

近日,某自媒体接到爆料称,人人贷通过兄弟公司友众信业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上海友而信市场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重庆第六分公司开展线下放贷业务且涉嫌套路贷收取高额“砍头息”。
原创:网贷大钳子

近日,某自媒体接到爆料称,人人贷通过兄弟公司友众信业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上海友而信市场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重庆第六分公司开展线下放贷业务且涉嫌套路贷收取高额“砍头息”。



线下签合同线上放款,人人贷私设资金池放贷收取高额砍头息



爆料人称,人人贷通过线上设立资金池的方式,将线上出借人的资金通过兄弟公司旗下的子公司放贷给借款人,并且在放款时一次性额外扣取超高的“服务费”,剩下的钱才会发放到借款人卡里。



爆料人提供的合同资料显示,借款合同分为甲、乙、丙三方,甲方为借款人,乙方为友信集团全资子公司友众信业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丙方为上海友而信市场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重庆第六分公司,丙方为乙方的子公司,乙方与人人贷同属友信集团旗下。



据了解,丙方公司“上海友而信市场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重庆第六分公司”通过业务员电话营销,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借款人到公司面谈,采取诱导方式干扰借款人判断,在极短时间内与该公司签署《信用咨询及还款管理服务协议》。


借款人提供的合同显示,合同借款金额75300元,实际到账金额5万元,以“服务费”为名直接收取“砍头息”高达25300元。
以下为借款人提供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明确借款金额为75300元。以下为借款人提供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明确借款金额为75300元。



以下为借款人线上实际放款截图,放款金额为50000元。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放款方账户为人人贷商务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客户资金汇总账户。


但是借款人却称,其本人从未在人人贷注册过,并且拨打人人贷客服电话确认,人人贷没有其本人的任何借款及注册信息。



我们简单梳理一下:丙方公司通过电话营销方式邀请借款人上门签订借款合同,但是合同中并无人人贷的主体公司,最终借款人通过友信信贷APP收到扣取高额“砍头息”后的一笔借款,但是放款方却为未在合同中出现的人人贷资金池账户,人人贷资金池账户放款却在人人贷查不到任何个人借款信息,请问这笔借款的账目在哪里能查到?



该笔借款分36期偿还,第1期-第35期,月偿还金额为2439.72元,最后一期偿还金额为2274.06元,总还款金额为87664.26元,通过IRR公式计算得知,该笔借款年利率高达41%,远超国家规定的合法借款年利率。



三家公司均属友信集团旗下,无视监管设立资金池且开展线下营销活动



企查查数据显示,北京友信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适时,同为人人贷****创始人。


借款人所爆料的内容确实属实,即友众信业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与人人贷商务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同属于友信金服集团企业全资子公司,友众信业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通过旗下100%控股公司在各地通过业务员电话营销等方式与借款人线下签订合同,然后通过人人贷账户发放贷款,并通过第三方公司一次性扣取高额“砍头息”。


核心问题是:人人贷本身是只做线上借贷业务的P2P机构,却通过私自设立资金池的方式直接与兄弟公司合作,放贷给第三方公司并收取高额砍头息后再放款给借款人。其行为已经严重违网络借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人人贷不但涉嫌设立资金池,还通过兄弟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开展线下营销、发放贷款并收取高额“砍头息”,已经严重触及最高检所提到的“非法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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